一學期的文創課程,讓對於「文化創意產業」的想法已經不在是最一開始的清楚明瞭,界線越來越模糊,疑問也越來越多。文創脫離不了產業思維,但當金錢與文化搭上線之後,又讓人覺得多了那麼點銅臭味,就好比是近期開始興起的「社會企業」,公益與金錢結合,社會企業簡而言之就是:營利的公益組織,作為定義很明確;但文創產業卻很難去結合金錢與文化的界線,畢竟「文化」兩個字所涵蓋的範圍太過廣大,而產業的形成又是一門很長遠的鏈結過程。
面對台灣目前的狀況,我認為,「文創」兩個字開始被濫用,用文創名稱的方式加值商品提高售價,而不是真正的去提升商品內涵或是價值,如此下來更不可能形成一個成熟的產業連結;許多小品牌的成立皆以小市場做為開發走向,漸漸的,台灣即使有著許多技術、許多創意,但零散的結果,造成無從整合出一個強而有力的品牌或是產業鏈的形成。
面對台灣目前的狀況,我認為,「文創」兩個字開始被濫用,用文創名稱的方式加值商品提高售價,而不是真正的去提升商品內涵或是價值,如此下來更不可能形成一個成熟的產業連結;許多小品牌的成立皆以小市場做為開發走向,漸漸的,台灣即使有著許多技術、許多創意,但零散的結果,造成無從整合出一個強而有力的品牌或是產業鏈的形成。

